发展规划处(政策研究室)
Office Development and Planning

  当前位置》首页》 工作信息

发展规划处职责

2019-03-04 14:12:33 浏览次数:

 

发展规划处主要职责
1、发展规划建议:根据国内外高等教育发展最新动态,准确把握涉及学校事业的发展趋势和政策导向,为学校发展目标、战略定位及学校建设改革发展各项工作提供政策建议和决策依据。
2、发展规划拟定:以学校发展目标和发展定位为依据,围绕人才培养、科学研究、社会服务、文化传承创新、国际交流合作五大职能,组织拟定学校“五年”发展规划及中长期发展规划,并组织贯彻落实。
3、发展规划评估:依据学校总体发展规划,对教学、科研、学科建设等相关的具体专项规划和学院发展规划给予指导,对各类规划实施情况进行评估。
4、规划执行督办:对校院两级管理制度下各部门、各学院发展规划中的目标责任要求完成情况进行检查督办。
5、综合改革方案制定、论证、评估:统筹学校体制、机制改革方案的制定。针对学校改革发展中的重大问题,组织校内外有关专家和相关部门开展前瞻性专题研究。
6、咨政服务:协同相关职能部门,针对学校人才队伍、学科专业、科学研究、合作交流、社会服务、院校治理等工作中的重点、难点、热点问题进行工作调研,提供咨政服务,协同拟定相关政策。
7、政策评估:针对学校改革建设发展中的重大事项、重要文件、重要制度进行党委会前的政策评估。
8、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。